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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分制课程免考管理办法与申办程序发布日期:02-05

 为了加强课程免考管理,规范申报和审核工作,特制定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与办理程序。

一、管理规定

1.课程免考按学分计算,免考的学分一般规定不超过教学计划总学分的30%,或者课程数不超过5门。

2.申请免考的课程应符合《专科课程免考管理办法》、《专升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》高起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。

3.学生办理课程免考申请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学费后,方可取得相应学分。

4.在本院先后攻读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,已经修读的相同课程,可以申请免考。

5.其他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生,如继续本院升入专升本层次学习者,可以申请办理本院各专业专科与专升本层次共开课程的免考,各专业可以申请免考的课程详见专升本课程免考管理办法。

6.免考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学生不必参加相应免考课程的考试。

7.伪造、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,一经学院查实,将受到学院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;情节严重者,将被取消学籍;已经毕业者,将取消毕业资格。同时按学院规定,学生毕业后处分登记表进入学生本人的学习档案。

 

二、办理流程

1.凡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,应在学院指定的统考免考办理期限内所属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申请,填写免考申请表。

2.学生将填写完整的免考申请表,相应证件的原件、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交由校外学习中心初审。初审后的原件交还学生,校外学习中心存档免考申请表及相关复印件,将免考申请上报学院平台等待终审。

3.学院教学教务部根据学院制定的各层次、各专业课程免考规定,对平台提交的免考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。

4.校外学习中心查询平台免考办理结果,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相关学生。

 

本课程免考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,凡与之前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规定为准。

 

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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